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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出阳台误区

1999-12-0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目前,对商品房阳台销售面积的计算一般根据阳台是否封闭进行:封闭式阳台的面积100%计入商品房面积;未封闭式阳台的面积按50%计算。这种方法存在着多种弊端。

阳台的功用有两条,一、满足家庭晾晒衣物等使用方面的需要;二、为家庭成员提供一个与大自然接触的场所。由此看来,阳台本应就是开放式而非封闭的。然而,由于封闭式阳台可按全面积出售,“身价”倍增,于是封闭式阳台越来越多,未封闭式阳台则越来越少。人们普遍把阳台当成正式的房间使用,这实际上是很危险的。

从房屋结构上看,“挑阳台”(阳台底板凸出墙外)的底板,从结构上薄于普通楼板,其承载力也与室内楼板有一定差异。老百姓将阳台设计成承受较大负荷的书房、贮藏间是不合适的。

解决人们对阳台功用在认识上的误区,应当首先从对阳台面积的计算计价入手,使消费者从阳台的价格上认识到其功能的差异。阳台应单独计价,封闭式阳台和未封闭阳台,分别按全面积的一定比例计算销售面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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